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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起团伙驾豪车碰瓷诈骗案
发布日期:2017年05月14日
央广网天津5月10日消息(记者贾立梁 通讯员何伟)近日,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利用租赁、购买(二手车)奔驰、宝马、捷豹等豪车,故意冲撞违章变道的出租车,骗取巨额赔偿案件提起公诉。
吕某(男,29岁,2007年8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)、杨某(男,34岁)、高某某(男,30岁)、董某(男,33岁)、李某(男,36岁)、陈某某(男,32岁)、宁某(女,26岁你)、李某(男,30岁)等被告人均系天津人,无正式职业。和平区检察院起诉书指出: 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期间,上述被告人经预谋,在天津市和平区、河东区、河北区、河西区、南开区等地,利用被害人驾驶车辆违章并道之机,驾驶奔驰、宝马等豪华轿车故意撞击被害人的车辆,制造被害人负全责的事故现场,骗取被害人钱财,总计63万余元。检察机关认为,上述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被害人的钱财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八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。
截至目前,该案庭审仍在进行,记者将持续关注案件审理情况。